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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生办理外出实习相关程序
发布时间:2010-03-08 编辑: 浏览次数:

 

 

1、首先由实习单位出据接收函,发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原件或传真件),接收函中注明实习期限,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

 学院联系方式:0471-4309310  0471-4309313(传真)

2、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由设计指导老师和班主任签字审批后,将接收函及申请书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。

3、毕业生与学院签订《毕业生外出实习协议书》,一式两份(学院存档一份,毕业生留存一份)。

4、学院与接收毕业生的实习单位签订《实习协议书》,一式两份(学院存档一份,单位留存一份)。《实习协议书》可由毕业生携带到单位,由单位签字盖章后再寄回学院存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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